■ 记者 牛婧文 报道
专利
◎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各类主体,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奖励
◎ 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并设置知识产权专员岗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支持
标准
◎ 对主导已公布国际标准的各类主体,每项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主导已公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类主体,每项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维权
◎ 滨海高新区将设立滨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维权援助专项资金(池)1000万元,引导权利人积极依法维权
◎ 驰名商标、高价值专利以及主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纠纷的,给予50%维权费用支持,同一单位最高资助50万元
金融
◎ 对牵头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成功发行的服务机构,总计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交易
◎ 对知识产权进行首次交易的,按照当期实际交易额的1%进行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度支持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
◎ 对当年通过代理授权、转让许可等方式为滨海高新区企业新增发明专利100件(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影响
◎ 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滨海高新区将支持5000元,每件发明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6个国家或地区,每年每家机构累计支持最高10万元
◎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论坛时发生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大型展品回运费、会议注册费,每次每家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最高60万元
日前,滨海高新区对外发布《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暂行)》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此举旨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在保护营商环境、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
加快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滨海高新区将围绕优质知识产权展开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各类主体,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各类主体,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天津市专利奖金奖、优秀奖、创业奖的各类主体,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各类主体,每项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批复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滨海高新区十分支持国外专利布局。对各类创新主体在“七国两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范围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资助,每年同一单位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在支持国外商标布局方面,滨海高新区将对通过马德里途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商标授权的各类主体,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金支持,每年同一单位最高给予5万元资助。
在引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方面,个人被评定为知识产权师的,滨海高新区将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或科研机构0.3万元/人(中级)、0.8万元/人(高级)奖补。当年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给予所在企业或科研机构0.2万元/人奖补。首次进入天津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将给予所在企业或科研机构1万元奖补。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滨海高新区持续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企业设立知识产权部门。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并设置知识产权专员岗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化,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信息安全管理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围绕推进品牌价值建设领域,滨海高新区对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荣获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的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展示活动并获得年度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金奖的市场主体,以及获得全国优秀商标代理机构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并且鼓励标准化制定,对主导完成国际标准提案立项的各类主体,每项将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主导已公布国际标准的各类主体,每项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主导已公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类主体,每项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单位每年度的标准创制支持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围绕支持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依法维权领域,滨海高新区将设立滨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维权援助专项资金(池)1000万元,引导权利人积极依法维权。对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维权胜诉案件,按照案件诉讼费、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及其他必要维权费用的30%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最高资助10万元。其中,驰名商标、高价值专利以及主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纠纷的,给予50%维权费用支持,同一单位最高资助50万元。围绕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侵权保险领域,滨海高新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知识产权侵权保险,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对投保侵权保险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进行补贴,同一单位每年给予最高3万元资金支持。
激活知识产权金融价值
滨海高新区积极鼓励企业通过银行、担保公司、知识产权机构、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滨海高新区支持企业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的支持;对企业将知识产权质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物,担保公司为银行提供担保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支持;对于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成功获得融资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支持;鼓励注册在滨海高新区的市级及以上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获得200万元(含)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的企业,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补贴累计最高10万元。
除此之外,滨海高新区还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对牵头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成功发行的服务机构,给予总计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获得1000万元(含)以内融资,给予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成本3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支持累计最高30万元。
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成果转化水平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成果转化水平,滨海高新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利技术成果运营转化,对国内高校院所在滨海高新区内建立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工作予以支持,根据实际运营效果给予高校院所所属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的支持。并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滨海高新区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公开挂牌交易,对知识产权进行首次交易的,按照当期实际交易额的1%进行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度支持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
滨海高新区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专利权出资,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对专利出资中相关评估费进行80%补贴,每单位一次性最高支持15万元。
此外,高新区还积极扶优扶强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对代理资质人员占比60%以上,代理发明专利授权率达到60%,且当年通过代理授权、转让许可等方式为滨海高新区企业新增发明专利60件(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对当年通过代理授权、转让许可等方式为滨海高新区企业新增发明专利100件(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
对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出资或以“服务入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国外发明专利代理服务并取得授权,且出资额或入股服务费占实际支出金额40%以上,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滨海高新区将支持5000元,每件发明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6个国家或地区,每年每家机构累计支持最高10万元支持。
同时,滨海高新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论坛、会展,展示知识产权成果,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论坛时发生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大型展品回运费、会议注册费,每次每家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