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通知下发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将该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随后在辖区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21年12月1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南禅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主营咖啡、西餐的餐厅内,有黄金战斧牛排、黄金西冷牛排、黄金厚切牛排在售。菜单上,上述“黄金系列”牛排均身披“金装”,每份标价在698元至198元不等。经检查该餐厅后厨,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了用于制作“黄金系列”牛排的金箔薄片。
在接受调查时,该店相关负责人称,去年9月,该公司为吸引顾客,决定升级菜单。期间,受其他餐厅使用金箔的“启发”,萌生了在牛排上使用金箔的“灵感”,遂推出了“黄金系列”牛排。截至事发时,该店价格最高的“黄金战斧牛排”一份都没售出。
鉴于该餐厅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禅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否则,会容易导致污染食品的风险增加。食品制售者和消费者都应坚决向食用的金银箔粉说“不”,当发现金银箔粉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时,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祝富 王临峰
执行编辑:邱经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