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公告编号:2021-038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公告编号:2021-041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30万元(不含差旅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7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不超过13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公告编号:2021-039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或“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大柴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1.8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1日
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法定代表人:王俊新
注册资本:194,838,510元
主营业务:地质勘探、矿山建设、金矿采矿、选冶;相关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20,274.64万元、负债总额为50,752.1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7,9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031.75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69,522.53万元;2020年度,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75,114.36万元、利润总额36.767.28万元、净利润为31,486.7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28,790.23万元、负债总额为36,228.5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323.46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92,561.65万元;2021年1-6月,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48,947.32万元、利润总额27,678.02万元、净利润为23,036.30万元。
青海大柴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180,000,000元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反担保情况: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青海大柴旦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支持青海大柴旦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青海大柴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被担保人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青海大柴旦向上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87,16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8.9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0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公告编号:2021-040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金梦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本次股东大会仅设置非累计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