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真金白银”支持建筑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旨在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具体包括: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企业战略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化资质审批改革、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财税支持、促进外向经济发展、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在这些措施中,财税奖补资金直接“输血”企业,是最大亮点。比如: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 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省财政对三州地区按照实际奖补额的45%,其余18个市按照实际奖补额的35%,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又如: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予以奖补。鼓励各地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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