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光新闻报道 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8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于峰对《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于峰介绍,《政策措施》主要提出了市场主体、项目建设、重点领域、财税金融、用地保障、人才支撑、服务保障等7个方面的27条扶持措施。这些措施是黑龙江省认真对比测算其他各省优惠政策力度,结合黑龙江省其他领域相关政策确定的扶持标准,奖补政策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具有较高含金量和较强吸引力。
在市场主体扶持方面,引进企业总部最高奖励500万元,给予新引进(新设立)的行业领军文旅企业贷款贴息,最高200万元。对新入统的规模以上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文旅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
在项目建设扶持方面,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旅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励500万元。
在重点领域扶持方面,主要聚焦数字文化、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及冰雪旅游、生态旅游、对外文化贸易等6个具有比较优势或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领域。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改造建设奖补政策最高200万元,举办国际国内大型冰雪赛事活动,最高奖励200万元。新引进(新设立)文旅企业,获得国家级优秀作品的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发展新经济业态和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100万元。电影公映票房5000万元奖励100万元。
在财税金融扶持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文化类产业园区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奖励5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奖励100万元。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首次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新引进(新设立)的文旅企业演艺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的,奖励100万元。同时,《政策措施》细化了金融、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措施,并从服务、平台、宣推等方面提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的相应服务举措。